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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第三医院 关于部分医疗收费项目予以退费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6-09-07 19:38:00.0 来源: 发布人: 访问次数: 37

尊敬的患者朋友及家属:

您好!

为严格规范我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我院对已缴费但未执行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有关退费事项通告如下:

一、退费范围

患者在我院就诊期间已完成费用缴纳,因病情变化、诊疗方案调整或个人原因等,致使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未实际执行的,患者自费部分予以全额退费。

、办理安排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受理退费业务。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六上午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门诊大厅收费窗口

、注意事项

1.办理退费业务,须携带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收款银行账号及开户行信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费办理期间,请患者及家属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我院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因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患者自行承担。

3.请符合退费条件的患者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办理。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院的信任与支持同时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配合!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特此通告。

 

榆林市第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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